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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大学生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2020-10-12 08:51   审核人:

各院系(部):

    根据秦皇岛市医保中心通知,即日起开始收缴2021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现将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全体在校大学生。

注意:入学前已随学费缴纳过医疗保险费用的2020级新生无需再次缴费。

    1.缴费标准:280元/人/年

    2.缴费起止日期:2020年10月12日-10月31日

    3.参保期限: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 缴费方式:以院系(部)为单位扫码(二维码请见附件1)缴费,缴费时请务必备注院系信息,例:财经学院2021年度医保费。

请各院系(部)完成缴费后,提交以下材料至秦皇岛校区校医院2楼医保办公室:

1、缴费凭证(截图打印);

2、xx学院2021年度参保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

3、xx学院2021年度未在校参保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此表需要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电子版统一发送至312535531@qq.com


特别注意:

1.低保、重残、五保户大学生只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免收医保费用。大学生所提交的低保、重残、五保户等证件内需包含本人的信息,如本人信息不包含在内的,需提供本人与持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2.建档立卡大学生在户籍地可享受保费全免及特殊优惠政策,若学生本人自愿在学校参保,正常收取医保费用,可享受校内门诊统筹。

3.在学校参保的学生,不要再在家里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避免重复缴费!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电话:8058357-603

 

 

 校医院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3:xx学院2021年度未在校参保人员信息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xx学院2021年度参保人员信息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二维码.jp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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