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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2022-10-24 18:01   审核人:


 

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秦皇岛市2023年度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全民参保、应保尽保”和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

1缴费对象:全体在校生。

2.缴费标准:350元/人/年。

3.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缴费方式:扫下方二维码缴费。

5.缴费流程:

(1)打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2)输入证件号:普通本科生输入高考考生号(14位);专升本学生输入高考准考证号(16位);研究生新生输入考生号(15位)、研究生老生输入考生号(16位);免试入学学生输入身份证号,后点击确定;

(3)核对身份及缴费项目;

(4)点击支付。

6.缴费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8日下午17:00,超期缴费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材料提交(未在校参保学生)

1.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需提供户籍地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版截图,用“学院+名字”命名),同时学生本人签署“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 (附件1)。

2.同时放弃在校参保和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需本人签署“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

3.脱贫人口、特困供养、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为便于其享受相应待遇,应在身份认定地参保,提交低保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汇总:

1.户籍地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版;

2.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纸质版;

3.特殊人群相关佐证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以院、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校医院2楼医保办公室。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8日下午17:00。

 

三、数据统计

在校参保总人数(由校医院提供)+本学院在户籍地参保总人数+未参保总人数=学院总人数。

 

四、特别说明:

请参保学生务必考虑清楚自己的参保地,学校或户籍地,以免后期税务系统排重造成大批量退费和两地都无法参保的现象。

 

请各院、系(部)负责老师加入“学生医保工作交流群”, QQ群号码:850482539。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咨询电话:8058357-603  


 

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唯一二维码

 

 

校医院        

2022.10.24      

 


 

 

 

 

 

 

附件【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3年度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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