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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在校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7    作者:李海凤     来源: 校医院     审核人:秦凤刚

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7年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具体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缴费

(一)缴费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缴费标准

两种缴费标准学生自愿选择其一进行缴费,研究生分年度缴纳。

1.分年度缴纳

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

2.一次性趸缴至毕业

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剩余学年数(例:2025年入学的普通本科4年制大二学生,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毕业,总费用=400元/人/年×3年)。

(三)待遇享受期

参保待遇无缝衔接,9月30日前缴费到账(税务账户)的,额外享受4个月保障期,待遇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10月1日后缴费的,自缴费到账(税务账户)之日起享受待遇,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或趸缴至年度自然年的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1.扫二维码缴费(附件1)

2.通过近亲属医保共济账户缴费

学生家长为河北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如需使用医保共济账户为学生缴费,由各学院按模板(附件3)汇总相关信息,每月20日报送模版至校医院,经校医院统一报送医保部门完成学生参保身份核定录入后,才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完成缴费。大学生也可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近亲属的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医疗费用。

(五)缴费日期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六)缴费流程(扫二维码缴费方式)

通过微信扫描缴费二维码,进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缴费平台”,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登录】至首页,进入“缴费服务”界面,核对“未缴订单”缴费明细信息,每位学生有两个缴费项目,一是400元,二是一次性趸缴至毕业的总费用金额,学生自愿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缴费,不可两项都选择,避免重复缴费。(注:如果学生发现一次性趸缴的金额与实际剩余学年数不符,请选择400元项目进行分年度缴费即可)。确定缴费项目信息无误后,点击【去支付】,输入个人支付密码进行缴费即可。工行卡客户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卡支付】,如无工行卡请选择【微信支付】。

未进行“绑定学生”的请先绑定后再进行“缴费服务”。

“绑定学生”流程:首页—绑定学生--普通本科生在“学号”处输入本人高考考生号(14位);专升本学生在“学号”处输入本人专升本准考证号(12位)、研究生在“学号”处输入本人研究生考生号(15位),无需输入班级,点击【查询】并【提交】,确认绑定后点击【返回首页】。

二、未在校参保学生材料提交

1.在户籍地参保

学生需提供户籍地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版截图,用“学院+名字”命名),同时学生本人签署《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附件2)。

2.放弃参保

学生需本人签署《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

3.特困等特殊身份大学生

为便于其享受相应待遇,应在身份认定地参保,提交低保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汇总:

(1)户籍地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版;

(2)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纸质版;

(3)特殊人群相关佐证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校医院2楼医保办公室。截止日期:2026年11月30日。

请各学院指定一位老师专职负责学生医保工作并加入“学生医保工作交流群”, QQ群号码:850482539。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咨询电话:0335-8068697  




附件1:缴费二维码






附件2: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


附件3:城乡居民批量新参保模版



                                     校医院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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