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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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4    作者:李海凤     来源: 校医院     审核人:秦凤刚

各学院:

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具体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 缴费

1.缴费对象:全体在校生。

2.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3.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4.缴费方式:扫二维码缴费(二维码见附件1)

5.缴费日期: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1月13日。

6.缴费流程:通过微信扫描缴费二维码,进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缴费平台”,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登录】至首页,进入“缴费服务”界面,核对“未缴订单”缴费明细信息无误后,点击【去支付】,输入个人支付密码进行缴费即可。工行卡客户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卡支付】,如无工行卡请选择【微信支付】。

未进行“绑定学生”的请先绑定后再进行“缴费服务”。

“绑定学生”流程:首页—绑定学生--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号”处输入本人高考考生号(14位);专升本新生在“学号”处输入本人专升本准考证号(12位)、专升本老生在“学号”处输入本人专升本考生号(15位);研究生在“学号”处输入本人研究生考生号(15位),无需输入班级,点击【查询】并【提交】,确认绑定后点击【返回首页】。


二、 材料提交(未在校参保学生)

1.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需提供户籍地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版截图,用“学院+名字”命名),同时学生本人签署“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 (附件2)。

2.放弃参保的学生需本人签署“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

3.脱贫人口、特困供养、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为便于其享受相应待遇,应在身份认定地参保,提交低保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户籍地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版;

(2)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纸质版;

(3)特殊人群相关佐证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校医院2楼医保办公室。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 数据统计

根据海港区医保要求,每两周动态统计参保人数:

学院总人数=在校参保总人数(由校医院提供)+户籍地参保总人数(学院提供)+未参保总人数(学院提供)


请各学院指定一位老师专职负责学生医保工作并加入“学生医保工作交流群”, QQ群号码:850482539。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咨询电话:8058357-603



附件1:

缴费二维码

附件2:不在校参保(放弃参保)承诺书



校医院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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